各普通高校,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貫徹教育部相關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嚴格規范管理,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壓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
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統籌謀劃,切實履職盡責,嚴謹細致做好招生錄取各項工作。高校應當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委員會(含承擔相應職責的機構,下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加大統籌協調力度,認真做好招生計劃公布、考生成績發布、志愿填報、投檔錄取等各環節工作。招生錄取過程中,如遇高校招生章程、規定事先未明確的事項,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加強招生人員隊伍建設,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熟悉計算機操作、今年無近親屬參加高考的同志參加錄取工作,增強錄取工作人財物的配備保障。強化風險防控意識,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機制,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二、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有關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切實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各高校須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核定后向社會公布的當年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嚴格落實招生計劃分級管理和審批制度,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不得擅自突破計劃進行錄取。各類別剩余招生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審核公布,各高校不得擅自提前公布。各高校不得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錄取考生,不得降低標準錄取考生,不得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以新生高額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含承諾錄取專業、本碩博連讀或貫通等)、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以優質生源登記表、志愿填報意向書等形式吸引、誤導學生。嚴格審核考生特殊類型招生報名條件,以及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嚴禁學校以各種名義或提前開展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考核、生源考察等工作事先招攬、圈定生源。加強招生信息安全管理,統籌做好系統網站安全檢測和運行維護、網上錄取軟硬件安全升級、系統和數據備份管理等工作,落實應急值班制度,確保重要設備、信息系統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多級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按照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信息化等技術手段運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的原則,切實履行信息采集、審核、發布等環節的工作職責。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三位一體招生、高職提前招生、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等須嚴格按規定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主動公開違規舉報和咨詢電話,暢通考生咨詢、查詢、申訴渠道,安排專人接訪,及時妥善處置招生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對考試招生任何環節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實行何時查實何時處理,已經入學的一律取消學籍。對徇私舞弊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倒查追責。
四、優化考生志愿填報服務
為切實做好我省高考志愿填報指導工作,助力廣大考生科學、合理填報志愿,各地各學校應引導考生使用教育部“陽光志愿”信息服務系統(gaokao.chsi.com.cn),或我省的“高考志愿填報輔助系統(薔薇智愿)”(www.zjzsfz.cn)提供的公益免費服務。要充分運用系統結合選考科目指引改革、藝術體育類招考改革等要求,為考生提供個性化的指導和服務,構建“教師公益輔導指導,考生自主自助決策”的數智志愿填報服務模式。加強志愿填報服務隊伍建設,遴選部分業務能手、骨干教師、招辦主任、專家學者等組建本地本校志愿填報咨詢專家隊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充分發揮中學的主陣地作用,以高三年級班主任為重點,加大對一線教師有關招生政策和系統使用培訓,實現高中學校全覆蓋,尤其要加大對山區縣、海島縣、農村地區等考生群體的服務力度,切實發揮招考育人功能,面向脫貧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難家庭考生提供一對一的幫扶指導。在縣級招生考試機構、高中學校設立志愿填報服務站,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咨詢服務。建立完善“省、市、縣、高校、中學”五級熱線電話網絡,在志愿填報期間安排人員值守,解答考生、家長各方面疑問,提供準確、及時的咨詢服務。認真組織開展志愿填報模擬練習,幫助考生熟練掌握志愿填報流程和操作方法。加強志愿填報安全管理,指導考生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嚴防志愿被他人盜改,謹防“高價志愿填報指導”詐騙陷阱。嚴禁學校、教師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通過志愿填報指導服務謀取利益。
五、加強招生錄取正面宣傳
各地各高校要把握招生宣傳工作主動權,協調屬地宣傳部門和主要媒體,堅持正確宣傳導向,及時準確做好政策解讀、信息查詢、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各地要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加強對中學、教師等相關責任主體的管理,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考上線率”“高考錄取率”“高分考生”等,嚴禁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各高校要規范招生宣傳,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不得采取貶損、夸張、低俗以及其他不適當的語言或者方式開展招生宣傳。嚴格加強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志愿。規范錄取通知書制作與宣傳工作,恢復“一頁紙”形式,認真落實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求。密切關注招生熱點輿論,加強輿情監控,對于網絡謠言、不實報道等有害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營造良好招生生態。
附件:
1.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doc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