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十五五”行動計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殘聯
2026年8月27日
特殊教育發展提升“十五五”行動計劃
辦好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全面發展、更好融入社會生活的重要途徑。為推進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發展規律和殘疾兒童青少年學習規律,堅持普惠發展、有教無類,堅持數字賦能、因材施教,堅持多元成才、自強自立,加快建設高質量特殊教育體系,不斷提升特殊教育公共服務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持續增強殘疾兒童青少年融入社會和終身發展的能力。到2030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鞏固在97%以上,特殊教育保障機制不斷完善,特殊教育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增強,基本形成特殊教育優質融合普惠發展格局。
二、充分保障殘疾兒童青少年受教育機會
(一)擴大特殊教育資源供給。實施新一輪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支持人口20萬以上縣(市、區、旗)辦好一所達到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從學前到高中階段十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統籌整合區域校舍、師資等教育資源,推動有條件的普惠性幼兒園、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中小學設立特殊教育部(班)。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辦好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支持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班)。
(二)優化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建立健全縣域殘疾兒童數據共享和入學聯動機制,全面落實“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政策。堅持就近就便原則,支持普惠性幼兒園、普通中小學優先接收片區內能夠適應幼兒園、普通學校生活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做到應融盡融、應入盡入。完善送教上門制度,推動各地科學評估確定服務對象,規范送教服務管理,探索線上線下聯動送教,具備入校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范圍。
(三)暢通殘疾學生升學渠道。擴大殘疾學生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機會。分類推進殘疾青少年高中階段教育。支持殘疾學生中高職和職業本科銜接貫通培養。鼓勵具備條件的特殊教育中等職業學校與高等職業學校聯合開展五年一貫制辦學。支持高校加強適合殘疾人學習的相關專業建設,積極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持續提升高校殘疾學生支持保障水平,加強學業幫扶、生活服務、就業指導等。完善面向殘疾學生的招生考試政策,與普通高考有機銜接。為殘疾學生參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面向殘疾學生開展繼續教育。
三、著力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四)持續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修訂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推動完善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教材。深化以核心素養為導向、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教學改革。重視和加強分類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開展適應兒童青少年特殊需要的讀書、文體等活動。試點開發數字教材,鼓勵更多教材出版單位制作大字版教材。持續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和融合教育優秀教育教學案例征集、特殊教育精品課遴選。加強國家教學成果獎特殊教育相關成果推廣,充分發揮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引領作用。推動開展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級測試。
(五)加快提升孤獨癥兒童教育水平。支持人口規模大的城市建設孤獨癥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開發面向孤獨癥兒童、教師、家長的優質數字教育資源,推進科學適宜的孤獨癥兒童教育教學和評價。加強孤獨癥兒童關愛服務,探索完善助教陪讀人員準入、質量保障等路徑,為孤獨癥兒童更好地融入普通學校生活提供支持。強化孤獨癥兒童教育等緊缺領域師資培養培訓。
(六)不斷強化特殊教育專業支持。充分發揮各地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特殊兒童篩查評估、教育安置等工作制度。依托高校和科研機構分片區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依托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加快建設省、市、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依托在鄉鎮(街道)的中小學建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充分利用輔助技術和康復輔助器具最大限度減少殘疾學生的功能障礙,繼續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為殘疾學生提供教育康復服務。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引導尊重差異、多元支持,有效防范針對殘疾學生的歧視行為和校園欺凌現象。
(七)一體推進殘疾學生職業教育和就業銜接發展。支持開設適應孤獨癥、智力殘疾和多重殘疾等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完善面向殘疾學生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人才培養模式,推動辦學質量提升。深化科教融匯、產教融合,推動校企聯合開發課程教材,共建專業、實習實訓基地和產業學院。鼓勵職業教育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做好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
四、促進特殊教育數字化發展
(八)積極推進特殊教育數字化建設。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智慧校園、智慧教室建設,提升特殊教育學校的數字化基礎設施水平。加強國家中小學智慧教育平臺特殊教育資源供給,擴充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教師教學、學校管理、教育創新等方面優質數字資源。推進特殊教育數據集成,打造特殊教育數據共享網絡,強化大數據賦能特殊教育。
(九)探索人工智能助力特殊教育發展。加大人工智能、大數據、虛擬現實等新技術在特殊教育的應用。鼓勵建設特殊教育智能體,支持將人工智能技術融入特殊教育教學全要素全過程。創新智能學伴、智能教師等人機協同教育教學新模式,探索人工智能驅動的因材施教。組織開展“人工智能+特殊教育”應用場景典型案例征集。探索人工智能賦能隨班就讀學生助教陪讀、重度殘疾學生送教上門等應用場景。
五、強化特殊教育普惠發展
(十)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各地可結合實際研究對招收殘疾幼兒的幼兒園補助政策。中央財政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改善特殊教育薄弱環節。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按規定享受助學金、生活補助、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政策,做到應助盡助。進一步優化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支持特殊教育發展。
(十一)持續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適應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修訂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改善幼兒園、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條件。開展特殊教育學具、教具成果展示活動。積極建設包容接納的無障礙校園環境,新建、改建、擴建各級各類學校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等相關要求,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支持高校、科研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研發無障礙教學裝備與輔助技術。
(十二)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師,并向招收孤獨癥、重度殘疾、多重殘疾學生較多學校傾斜。縣級以上教研機構應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提高教研員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指導水平。推動師范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內容,將特殊教育納入師范類學生必修課程。推動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教師融合教育全員培訓。逐步完善從事殘疾學生教育和康復服務的特殊教育教師、校醫和康復師職稱晉升機制。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優待政策,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符合條件的特殊教育教師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貼。
六、加強特殊教育國際交流合作
(十三)拓展特殊教育對外合作渠道。積極將特殊教育納入政府間雙邊教育交流合作機制框架,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特別是周邊國家、非洲國家等為重點,深化特殊教育領域多維度、深層次交流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機構、特殊教育學校與國外高水平研究機構開展特殊教育相關學科專業學術交流。
(十四)提升特殊教育對外交流水平。加大特殊教育領域國際化人才培養力度,夯實對外交流人才支撐。搭建全球特殊教育理念互通、經驗互鑒、成果展示專業平臺,推動特殊教育數字資源共建共享。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特殊教育項目,深度參與全球特殊教育政策、標準和規范制定,推動我國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經驗轉化為全球公共產品,為全球特殊教育發展提供中國智慧與方案。
七、組織實施
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地要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協調,建立多部門共同推進落實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完善殘疾人教育法律制度,切實履行部門職責,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特殊教育發展格局,鼓勵社會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公益活動。加強特殊教育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增強對辦好特殊教育的共識,共同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圍。